坐在最上首的是知县,知县旁边站着的是他那个山羊胡的师爷,林锦璇与简瑞延坐在旁听位,一眼看过去好似两人地位比知县低一样。
但实际上,这会儿谁都能感觉到,在场气势最足的是林锦璇。
看见这位主儿一张口就杀了一个人,别说是被吓得不敢动的山民了,上首的知县都被吓得腿软。
要不是他此刻正坐在椅子上,恐怕要直接摔下去。
他哆嗦了一下,努力忍住了不让自己缩到大堂案下头去,张口说话时发现自个声音还有点抖:“大、大胆刁民……”
话没说完,又把话咽了回去,看了林锦璇一眼。
林锦璇像是没看到一样,说完那句话之后,就垂眸看着茶水,不吭声了。
知县又看了看那位简将军。
简将军坐在椅子上,怀里是一把剑,抱臂坐在那儿,闭着眼像是睡着了。
知县又看了看自家师爷,师爷也怕啊,换谁见了这一言不合就砍头的主儿心里不哆嗦一下,但师爷脑子比知县反应快,轻咳一声,道:“大人,这会儿,该升堂了。”
人刚抓进来,还没是两句呢,总得走走流程。
随后,随着“升堂”、“威武”的声音响彻大堂,这案件总算是走上了正经流程。
林锦璇这会儿是安静在一旁旁听了,由着上面知县跟自个师爷在那审问,也没插嘴干预。
不过听着听着,林锦璇发现自己其实也把知县看的太无能了,瞧瞧,这开堂流程人家还是熟悉的,要怎么提问他也清楚,也不是全依靠自个那师爷做主。
这让她稍稍满意了一些,好歹没那么无能不是。
这么一想,林锦璇发现自己对这知县的要求都不知道降低多少去了。
不能说知县审案手段多厉害,就是普通流程,一问一答,也没什么花样。
但许是林锦璇那一手把这些还想造次的人给吓住了,这会儿看上去都老老实实的,也把事情给交代明白了。
因着这次的事关系到一位女子的悲惨遭遇,断案时是要让苦主上大堂与被告对峙的,林锦璇便没让知县公开审理。这也是为什么方才她下令那么干脆,左右也没百姓在这儿围观,不怕吓坏无辜百姓。
这会儿,人犯自个儿交代的七七八八,知县看了林锦璇一眼,犹犹豫豫的让人带了苦主上来确认还有什么疏漏的。
苦主是被人搀扶上来的,一见着人,林锦璇心里就倒吸了一口气。
她猜到逃出生天的苦主恐怕受了不少苦,恐怕人也好不到哪里去,却没想到对方会是这么一副模样。
苦主是个骨瘦如柴的女子,头发看出来被人打理过,却枯黄如杂草,勉强梳成了妇人的样式。面容憔悴,眼袋深深,一只眼呈青白色,另一只眼是黑色,乍一看上去怪吓人的。
此外,女子身上的衣服应该是县衙里帮着寻的一套布衣,看着体面,可因她太瘦了,显得衣服内空荡荡的,被人搀扶上来时腿脚几乎没怎么用力,像是被人拖着上来的,神色麻木如行尸走肉。
林锦璇以为,拼死也要官府报案的,应当是个坚韧女子,然而看对方那双眼睛,她发现自己的猜测可能出了错。
沉默了这么久,林锦璇终于又开口了:“周知县,这便是当时主动报案的苦主?”
她的重点在于“主动报案”上。
知县闻言,没听出什么猫腻,愣了一下,才回答道:“这倒不是。苦主当时在街头昏迷了,是路过的一位游商捡到了人,询问一遍之后见周围百姓都没见过她,又见她浑身遍体鳞伤,察觉有异,托人送到县衙里来的。”
本朝就算是大户人家的奴仆,也不能无故虐打,情况严重时报案官府也要酌情处理,这女子虽然不知身份,但伤成那模样,作为父母官知县怎么也得问问的。
等到请了大夫帮着看了看伤,又喂了一些汤水,等人醒了稍稍一问,就发现出大事了。
知县苦笑:“实不相瞒,下官此前也未曾想到,下官管辖之下,还有人做出如此恶事。”
听到遍体鳞伤四个字,林锦璇眉心跳了跳,虽然不意外却还是觉得心中不忍,微微侧头看向碧玉。
碧玉微微颔首,向着上首知县微微一屈膝,客气道:“大人,我家主子想看看这位女子的伤势。”
知县也没拦着,抬手让人又送碧玉与那女子去了一旁偏厅。
等人离开之后,林锦璇指尖在椅子扶手上敲了敲,似笑非笑地看着低头不敢言语的几人。
她最是看不得这种事,欺凌弱小她容不得,欺凌女子更容不得。
不一会儿,碧玉回到大堂之上,在林锦璇耳边低声说了几句。
林锦璇神色漠然,静静看着这几个在她目光下瑟瑟发抖的几人,等到碧玉说完,冷哼一声。
大堂上一片寂静,只听得到林锦璇发出的动静。
知县犹犹豫豫,因着男女之防,对苦主伤情他没有细问,只知道伤得不轻。只看林锦璇这模样,难不成这伤势还有隐情?
林锦璇这时问道:“她生了几个孩子?”
知县一愣,不知道林锦璇这是问谁?
大堂陷入寂静。
林锦璇冷笑:“怎么,你们作为她‘家人’,连她生了几个孩子都不知道?”
跪在最前面的一位中年妇人哆嗦了一下,身体瑟缩,像是想把自己藏起来,可却无人可藏。
林锦璇抬手,指了指那排第一个的妇人:“上笞刑。”
因着方才知县审问时,这些人都老实交代,那些个刑罚也暂时没派上用场。
这会儿林锦璇开始插手干预了,知县缩着脖子,见自个那几个衙差还直愣愣看他眼色,顿时吓得连忙摆手,示意他们赶紧照着这位主儿做。
笞刑是五刑之一,以竹、木板等拷打犯人背部、臀部以及腿部,在审案过程中可作为审讯手段,也可作为定案后轻微犯罪的惩罚。
林锦璇之所以选这个,也是因为这会儿最终判决未下,怕把人给打死了。
这妇人是苦主“婆婆”,也是将苦主从黑市里买下来的人,同时也是溺死女婴的人之一。
林锦璇就想不通,同为女子,她怎么就下得去手的?
怎么不先把自己给溺死了?